![]() 沈陽福瑞今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沈陽市場部:1yin0306cang123670hao456698ma7890 |
![]() 明碼標價,讓物業服務少一些糾紛“我都按時交了自己的物業費和水電費,為什么物業還要求我交公共水電費和電梯費,這樣做是否合理?”本周二,一位讀者致電本報抱怨道。 物業管理作為一個新興行業,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已逐漸成為房地產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在其發展中依然是問題重重,最讓人們糾結的還是關于收費的紛爭持續發生。晚報記者 王亞平 【物業現象】 收費參差不齊“惹”人憂 業主被保安打了,小區停電停水催繳物業費、物業公司亂收費、小區公共綠地被侵占……沒想到住進新房,還會遭遇如此之多的物業紛爭,不少業主滿腹牢騷,卻難以維權。 “去年底,新房交房,早早地 裝修入住后,心里很是開心,不過沒想到物業收費卻讓人有點懵,除了正常的每月每平方米1.1元的物業費之外,物業公司還要向我們收取公共水電費,一年都要幾百塊,這難道不應該是包括在物業費里的嗎?”近日,家住棉紡路一社區的業主王女士如此說道。 無獨有偶,家住航海路某小區的熊女士介紹說,自己所在社區除了物業費之外,還要交電梯用電費,除一層住戶外,每向上一層,費用則遞加,“這之前,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還要分攤電梯費的。” 除了收取電梯費,熊女士所在的小區物業還在原本屬于休閑的一大片空地(安置有多個健身設施)上建起了車棚,用于停放電動車和自行車,很多業主不愿意繳費,又苦于沒足夠地方停車,每天下班都把自行車和電動車乘電梯推到樓上,影響公共秩序。 登陸各大社區論壇,關于物業的紛爭和疑問層出不窮,“公攤電費收得不明不白,有的保安住在地下室,用電磁爐、電水壺等,高耗電為什么讓我們來攤”、“同為高層,服務差不多,物業費卻差別很大,參差不齊的收費如何解決”等。 在物業行業,業主投訴“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透明,服務與收費價值不符”的問題也成為較為棘手的問題。 據最新的《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顯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配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發生的費用,計入物業服務成本,由物業企業承擔。 針對這一說法,不少網友發帖表示,物業費應該就包含了電梯費和公共水電費,那么另外收取就是不合理的現象。 【解決之道】 建立“標準化”的明碼標價 “按照條例規定,物業費應當是包含電梯正常運行費用的,但是在一般新交房小區,由于前期物業管理的關系,物業公司與開發商有簽訂合同,其中會約定一些費用的收取方式,如果業主質疑某些費用收取不合理時,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出示簽訂的合同,查看相關條款。 由于單個業主只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才能與物業公司簽訂整個小區統一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在《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新建物業的建設單位與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參照示范文本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但在實施過程中,仍有很多問題集中于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如建設單位遺留的房屋質量問題、物業管理服務項目不明確、費用構成不準確、業主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等,并由此引發糾紛。 鄭州市物價局有關人員曾說,根據《鄭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鄭州市普通住宅(含多層、高層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按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具體的物業收費標準。“也就是說,盡管屬于同級物業,但由于浮動幅度不同,具體到各小區的物業收費標準也不會統一。”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律師則表示:“當前鄭州的物業收費與其它城市相比,并不是很高,大多數物業公司都存在虧損現象,甚至一些開發公司會采取向自己的自有物業公司進行撥款以維持正常的物業服務運行,所以關于收費不明晰的一些問題其實沒必要太深究。” 不過在業主和大部分業內人士看來,為了拒絕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與糾紛不斷產生并激化,“明碼標價”的物業收費勢在必行,只有趨于“透明化”,有嚴格的標準把關,出臺相應的規范條例,把物業收費的標準清清楚楚地算給業主看,雙方才便于協調,這會更有利于物業服務水平和質量的提升。
|
|
© 程序制作 - 今 朝 企 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