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所有物業都將投保物業管理責任險
Add date:2013-06-06 12:35:09 | Browse:6727
據沈陽市房產局介紹,根據《沈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沈陽市從今年起將積極推行物業管理責任險統保工作。
很多業主可能會擔心推行物業管理責任險統保的工作會提高居民的物業費,據了解,購買物業管理相關保險會提高物業管理成本,但分攤到每個月的物業費中不過幾分錢。
沈陽市物業管理協會將與新航保險經紀公司建立和完善共保和考核機制,統一使用在保險協會報備的共保保單。凡是該投保不投保或不參加沈陽物業管理協會統一投保的單位,沈陽物業管理協會接到業主投訴的,將在協會網站予以公開譴責,并將公開譴責的企業名單報沈陽市小區辦計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及相關行業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有關數據,綜合考慮沈陽經濟發展、居民收入和物業服務企業經營實際,沈陽對物業管理責任險理賠最低保險責任限額作如下規定:住宅物業每次事故最低賠償限額100萬元;商業居住混合物業每次事故最低賠償限額150萬;寫字樓物業:每次事故最低賠償限額200萬元;商業物業:每次事故最低賠償限額200萬元。
并且,沈陽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在理賠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提高物業管理責任險投保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