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維修基金修電梯可不請示業主
加入日期:2013-06-05 16:52:31 | 瀏覽:6436
由質監等部門確定電梯存在安全隱患的,可直接向房產局申請啟動專項維修基金。昨日,沈陽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副處長王倩表示,首部電梯地方管理法規《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目前已經在市兩會上通過,定于今年上半年出臺,目前沒有推遲計劃。
王倩介紹,以前的相關法規,對責任主體的界定較為模糊,而即將出臺的《辦法》則率先引入了“電梯使用管理者”的概念。如果是新安裝、尚未移交業主的電梯,“管理者”就是項目建設單位;如果電梯已經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單位進行管理,那么“管理者”就是物業或其他單位。今后如果市民在電梯使用管理者為物業的住宅電梯內發生事故,尋求賠償時,第一責任主體就是物業,若涉及其他部門或個人再經調查處理。
在此之前,電梯壞了想要啟動房屋維修基金的手續很復雜,即將出臺的《辦法》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當住宅電梯更換、改造、維修需要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可直接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相關機構或者專家進行鑒定評審,評審報告認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可以向房產主管部門申請緊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無需再要求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王倩表示,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電梯報廢的相關標準,每一部電梯的耗損程度不同,而且電梯里任何一個部件都可以進行更換,因此報廢標準的制定是相當復雜而困難的。在即將出臺的《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中引進了安全評估機制,超過15年的老齡電梯需進行強制評估。電梯需要維修、更換部件還是報廢,最終要由評估報告來決定。
投訴一
電梯故障半年不修 180戶擠一部梯
電梯有故障,大家都能理解,可現在電梯壞了快半年,咋還不見好?家住鐵西區興華南街89號興華文居小區1單元的陳先生每天都有出門煩惱。
陳先生介紹,自家這棟樓22層,每層10戶,一臺電梯壞了,全樓180戶擠另一臺電梯,“這一臺電梯最多進十二三個人,有時候站著等半天,好容易電梯來了,打開一看,滿滿的。尤其是早上,我曾經還因此上班遲到過。”
昨日上午,遼沈晚報、北國網記者趕到現場,正在等電梯的張先生說,電梯從去年冬天開始就有故障。“一開始好像是壞了一個,后來修好這個,另外一個又停了,反正就是兩部電梯只能用一臺。”就是剩下一臺電梯,也讓大家不放心,一個月也得壞一次。有一次他出門就趕上兩臺電梯都壞了,只能爬樓梯上下樓。
記者隨居民一起走進電梯,在電梯里只能看到光滑的四壁和電梯的品牌,沒有安檢合格證。
記者聯系到該小區物業的高經理,其表示,“這次電梯的故障是鋼絲繩壞了。由于電梯是進口的,所需的配件需要在國外購買,之前該零件一直缺貨,所以才造成這么長時間電梯不能使用。我再和廠家溝通,爭取一個月之內讓電梯恢復正常。”
投訴二
按人頭收費卻不年檢 小區電梯總困人
沒有任何檢驗標識,電梯內的照明燈懸在外邊,有的按鈕盤上還有大窟窿。昨日,遼沈晚報、北國網記者在克檢小區發現很多電梯安全隱患。
珠江街73-10號樓兩部電梯中,一部已經不工作,電線裸露在外,另一部電梯內,頂部燈罩已經不見了,按鈕盤上的按鈕鍵已經松動不起作用……
珠江街73號樓,除了類似問題,電梯上下樓可以聽到“轟轟”的聲音,通過縫隙能看到外面!“這電梯以前總困人!”住在樓上的居民說,樓里每戶按人頭向一個人交12元錢,電梯出事都是這個人來維修。外來人員每次坐電梯,要向這個人交0.4元。
記者聯系到負責電梯維修和收費的張姓居民,他說每個月都將居民的電梯費上交給承包人,這個承包人是皇姑區房產二所下面一家物業公司委派的,每月交3200-3600元不等,這家物業公司和承包人負責電費和維修工時費。
張姓居民坦言,上交后,還有一部分錢自己平時維修電梯。而對于年檢,他卻表示:“沈陽多少電梯都不年檢啊!”
答疑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至少15天一次
昨日,記者從沈陽市電梯安裝維保技術協會公布的維保細則中了解到,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電梯維護保養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電梯維護保養作業中,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同時,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安全使用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電梯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并長期保存。
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使用單位應立即停止電梯使用,通知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報告當地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使用單位應當對維修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維護保養、維修、報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
遼沈晚報、北國網首席記者 蘭曉玉 記者 李娜 陳昊